黄渤起先应该还不知道自己还有个“黄渤酒庄”

2020-01-15 12:37

提起黄渤的名字,相信没有人不知道。作为国内一线演员,黄渤以其高超的演技赢得了广大观众的认可。

不过,说起“黄渤酒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看字面意思,应该是黄渤开的酒庄吧。事实是这样吗?其实“黄渤酒庄”并不是黄渤的酒庄,他们之间并没有关系!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王某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黄渤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王某申请注册的“黄渤酒庄”商标损害了黄渤的在先姓名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黄渤诉“黄渤酒庄” 侵犯姓名权!


王某于2017年5月12日提出“黄渤酒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8年5月7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葡萄酒”等商品上,商标权专用期限至2028年5月6日,商标权人为王某。

2018年7月5日,黄渤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损害了黄渤的在先姓名权,应当予以无效宣告。王某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渤提交的证据可证明黄渤的姓名在争议商标的申请日前已被“果酒(含酒精)”等商品的相关公众所熟知。

本案争议商标由普通字体的文字“黄渤酒庄”组成,其核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所标识的商品系出自黄渤的酒庄或与黄渤存在特定联系。尤其是原告与黄渤的户籍地同处山东省,其在2017年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对黄渤的姓名及知名度理应知晓,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具有不正当利用黄渤姓名牟利的目的,损害了黄渤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正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支持。

王某有关“黄渤”系“黄渤海”简称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构成争议商标未构成损害第三人在先姓名权的抗辩事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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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细软知识产权

原文作者:细软知识产权

原文标题:黄渤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黄渤酒庄”?真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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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源自:黄渤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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